°C

湿度 % 空气质量

登录 En

旅游服务疫情防控政策

旅游服务疫情防控政策

1、景区通行政策

省外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景区人员,入川后落实“三天两检”,凭健康码绿码、无风险城市旅居史、扫场所码、即可有序通行,入州需填报“入州报备小程序”;省内来(返)景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无风险城市旅居史、扫场所码、即可有序通行,入州需填报“入州报备小程序”。如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异常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风险区来(返)景区人员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宾馆(酒店、民宿)等严格按照查验健康码、风险城市旅居史、扫场所码,督促入住人员填报“入州报备”小程序。景区、娱乐场所、市场主体等,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验码和扫码通行要求。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宾馆(酒店、民宿),并第一时间报告景区疫情防控办。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海管局关于积极落实州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增长相关政策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