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力推动海螺沟景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增长,积极宣传好“蜀山之王·千面贡嘎”品牌,结合市场运行及景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执行时间
2025年9月8日—2025年12月31日(国庆黄金周除外)
二、奖励内容
景区门票、观光车票
三、优惠政策
(一)景区门票旅行社(俱乐部)优惠政策
一是国内常规团。单团在100人以下的享受10免4、5免2优惠政策;单团在100人以上(包含100人)的享受10免5优惠政策。
二是境外团。根据景区境外市场拓展的实际需要,给予单团30人以下的享受10免4优惠政策,单团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给予10免5优惠政策。
(二)景区观光车票旅行社(俱乐部)优惠政策
单团在50人以下的享受10免2优惠政策;单团在50人以上(包含50人)的享受10免3优惠政策。
四、政策说明
1.各大旅行社(俱乐部)如需享受相关优惠奖励政策,必须先向景区文化旅游管理局登记备案,由景区工作人员将旅行社(俱乐部)相关信息提前录入景区门票窗口销售系统备查。
2.各大旅行社(俱乐部)现场办理相关优惠奖励政策的有效电子行程单必须要包含以下信息:旅行社含发团社名称、行程安排、导游及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游客数量等基本信息。
五、操作办法
备案旅行社(俱乐部)领队到景区游客中心指定团队窗口办理优惠政策时,要拿纸质电子行程单并出示导游证,与景区门票、观光车票指定的专门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购票人数优惠数量,行程单与现场一致后办理登记和购票手续,签字确认后的行程单要复印留存3份,由游客中心团队窗口上报景区财政局、文化旅游管理局、旅游服务中心存档作为旅行社(俱乐部)门票优惠政策凭证依据,同时以备争议时查验。
六、其他说明
1.国内旅行社单团100人以上的团队,境外30人以上的团队发团前需提前三天向景区文化旅游管理局报备。
2.旅行社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场拉客冲量等情况,一经发现景区将终止合作,并取消所有奖励。情节严重者将拉入黑名单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通报。
3.本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海螺沟景区文化旅游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