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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关于禁止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保护海螺沟辖区生态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文旅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的通知》,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就禁止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游玩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本通告所指的未开发开放区域,主要指海螺沟辖区内(磨西镇、燕子沟镇)所有纳入景区、景点以及允许开展户外活动管理范围外的未开发开放区域。

二、管理规定

(一)未开发开放区域的地形复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接待能力均无法满足公众旅游出行需要,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擅自进入这些区域户外徒步、探险、露营、游玩或其他人为活动,存在缺乏安全设施和救援保障等诸多危险因素,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

(二)请广大游客朋友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充分了解旅游相关活动的风险和安全规定,务必关注旅行目的地天气变化,加强旅行风险评估,严格遵守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避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景点”“网红线路”,确保旅行安全。(三)严禁任何单位(户外公司)和个人擅自开发旅游资源。未开发开放区域周边村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网红景点”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要告知游客不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或探险等活动。

三、安全责任

凡是游客或团队不听劝返或无视公告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纠纷等情况的,其风险和责任全部自行承担;对不遵守有关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引发的救援行动,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对因非法户外徒步、观光旅游、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活动或其他人为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联失踪等事故,由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户外公司)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监督与举报

我们鼓励广大游客朋友相互监督,如发现有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行为,请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836-6668564)。

请广大游客朋友们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文明出游。

特此通告!

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

                          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管理局

                         磨西镇人民政府

                           燕子沟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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