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沟燕子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甘孜州海螺沟冰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海螺沟燕子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螺沟燕子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甘孜州泸定县
建设单位:甘孜州海螺沟冰川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新建两段护岸工程,修建过程中对部分河道进行修缮改造,护岸工程总长1385.30m。第一段上游起于天药沟支沟汇入口下游220m(桩号A左K0+000.00),下游止于药王庙支沟汇入口(桩号A左K0+846.43),护岸长度846.43m;第二段上游起于药王庙支沟汇入口(桩号B左K0+000.00),下游止于药王庙支沟汇入口下游542m(桩号B左K0+538.87),护岸长度538.87m。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o_3D8sT90CjR7R7_rd-YQ
提取码:bz1o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孜州海螺沟冰川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583253393
邮箱:50544725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杜工
电子邮箱:30315575#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Zhh6-adGVvCfJ8GQxhGHg
提取码:262l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