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关于补充招聘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就业帮扶,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城乡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7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安排,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具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家庭困难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9+3”毕业生;根据《关于印发“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39号)文件精神,地震灾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致贫人员、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村劳动者,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五)劳动年龄段内,男女不限。(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材料
1.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15日;
2.地点: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3.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甘孜州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附件2),2寸免冠彩色照片,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因灾致贫、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村劳动者等提供乡村振兴、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信息由组织人事科在V3.0系统里获取。
(二)资格初审
由组织人事科根据V3.0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核
初审合格人员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后,通过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组织人事科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五)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一)日常管理。根据州人社局《甘孜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一年一签,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向组织人事科报送人员变动情况。
(二)待遇。岗位工资按照1970元/人/月执行(含个人五险),用人单位购买社保。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到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2.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3.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4.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6.县(市、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本公告由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海螺沟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2.甘孜州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代)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下载:/海螺沟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下载:/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