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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商品和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

海螺沟景区市场监管分局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商品和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

海螺沟景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景区管理局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聚集问题,切实加强海螺沟灾后重建旅游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防范和消除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海螺沟景区市场监管分局向所有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超市等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要认真规范降价、打折、赠送、返券等促销行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不得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四、高端烟酒经营者须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消费者购买高档烟酒时,经营者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品牌烟酒,变相抬高商品价格。

五、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保障药品及涉疫物资价格稳定。不得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及强制搭售,哄抬价格。

六、宾馆酒店(旅馆)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受“9·5”泸定地震影响,海螺沟景区正在封闭重建,暂停开放,接受预订和入住前要先向游客告知清楚。

七、客运经营企业、出租车、停车场要规范经营、明码标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0836-3266365   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海螺沟景区市场监管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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