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定县海螺沟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6-3266066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组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泸定县磨西镇大杉树村二组 | 2780平方米 | 其他商服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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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泸定县海螺沟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6日